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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混肥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公布!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3-03-23 14:45    文字:【】【】【
摘要:复混肥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公布! 为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监管环境,依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

  复混肥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公布!为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监管环境,依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编制了《13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附后),现予以发布。地方监督抽查工作可参照执行。

  将样品缩分至1000g左右,分装在2个塑料瓶中,每瓶500g左右。1瓶作为检验样品,另1瓶作为备用样品。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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